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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市禁放办《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关于转发市禁放办《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放
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转自南京物业网
关于转发市禁放办《全市2016 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物业服务企业:
   现将市禁放办《全市2016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转发给你们。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管理服务区域内开展宣传活动,加强对服务对象的禁放宣传教育。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:
1、加强宣传教育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《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的文件精神进行贯彻宣传,可围绕禁放的“必要性、文明性、安全性、环保性”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力求赢得广大业主对禁放工作的认同和支持。
2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进行劝阻制止,并及时向区禁放办和公安部门报告。
3、春节等重点节日前,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可燃物行动,消除火灾隐患,并针对服务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违规燃放现象制定应急预案,杜绝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、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。
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
2016年1月22日